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中國建筑呈現出中西交匯、風格多樣的特點。這一時期,傳統的中國舊建筑體系仍然占據數量上的優勢,但戲園、酒樓、客棧等娛樂業、服務業建筑和百貨、商場、菜市場等商業建筑,普遍突破了傳統的建筑格局,擴大了人際活動空間,樹立起中西合璧的洋式店面;西方建筑風格也呈中國的建筑活動中,在上海、天津、青島、哈爾濱等租界城市,出現了外國領事館、洋行、銀行、飯店、俱樂部等外來建筑。這一時期也出現了近代民族建筑,這類建筑較好地取得了新功能、新技術、新造型與民族風格的統一。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中國建筑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大規模、有計劃的國民經濟建設,推動了建筑業的蓬勃發展。中國現代建筑在數量、規模、類型、地區分布及現代化水平上都突破近代的局限,展現出嶄新的姿態。這一時期的中國建筑經歷了以局部應用大屋頂為主要特征的復古風格時期、以國慶工程10大建筑為代表的社會主義建筑新風格時期、集現代設計方法和民族意蘊為一體的廣州風格時期,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建筑逐步趨向開放、兼容,中國現代建筑開始向多元化方向發展。